紀念品們--之一


所謂紀念品,究竟是以什麼意義存在的呢?


前幾天《康熙來了》的紀念品主題,幾位藝人帶著他們得意的紀念品來到節目,卻被主持人小S嗤之以鼻:「回憶留在腦海中就好了啊!留這些東西要幹嘛……。」她如是說。雖然乍聽這種說法似乎太極端,但想想也不無道理,人在旅行時的確容易失去控制亂買一氣或是成了個收藏狂,彷彿帶了等同無價回憶的物品;回到家鄉,那些紀念品不是全部陳列在佈置成聯合國似的房子裡,就是收到某個專屬的抽屜或櫥櫃,再也沒有重見天日的時刻,就真的名符其實成了有夠瞎的紀念品了。

當然,我不能只說別人如何如何,就算自認自己是理性旅行者,也難免有莫名其妙衝動收集紀念品的時候,有些真的物盡其用 ( 如食物、酒等等 ),有些則不知該如何處理是好 ( 如當地衣物或手工藝品 ),有些乾脆塞給親友,還沾沾自喜地以為送了個啥了不得的東西,壓根兒不管對方臉上表情是驚是喜,更有些根本已被我另做他途之用,至少安慰自己不是買了個廢物回家。紀念品的瞎與不瞎實為一線之隔,翻出自己的一些紀念品,感到很瞎的同時,竟然也能帶來一些小小的快樂哩。

地圖與旅遊手冊,和一堆紙張

這是指在各地免費索取的地圖與小冊子,多半來自旅遊服務中心;一堆紙張則意指登機證、票根、帳單等等,是《康熙來了》兩位主持人最受不了的紀念品。雖然我並沒有瘋狂到把票根和帳單留下來的地步 ( 這些是靠寫日記和記帳就可以紀錄的東西 ),但是地圖與旅遊手冊的確也堆積到快塞滿了一個紙箱 ( 然而距離周遊列國的程度,我還差遠了呢! )。其實對於寫東西的人而言,旅遊手冊的好處是有的,除了尋找或回顧旅行當時忽略的內容,介紹旅遊資訊時可以拿來照抄一遍,多麼方便啊 ( 但是網路上也不乏資料就是了,而且要抄手冊資料也得注意時效性喔! )。至於地圖嘛,聽起來很有用,實際上,大概除了另作特殊研究外,還真沒用;除非重遊同一個地點,或許可以省去一些找資料的時間吧。只是,誰能保證重遊時的地圖會一模一樣?

明信片

明信片,看起來似乎是再合理不過的紀念品,既便宜又不佔空間,還能欣賞到憑自己的攝影技術捕捉不到的景色構圖。然而,自 2005 年重遊羅馬時,忽然有了些感受:再怎麼美的風景圖案,也無法敘述與傳達當時的感動與氛圍,以及那「瞬間的永恆」。自此我對明信片的熱情就減少了許多,除了買來寄給朋友,用作收藏的則堅持只選購我實際去過的地點,而且不可修得太誇張 ( 我就曾買到過,艾菲爾鐵塔上空的星星是「做」出來的!),或是購買無關風景的藝術或創意圖片。或許看來很鑽牛角尖,不過當我打開那一盒快滿出來的明信片,卻自認為這麼做真是合理極了。

紀念
T-shirt ( 或衣服 )


買紀念性的服裝,是當我還很年輕時所做的事。曾買過夏威夷、舊金山與洛杉磯環球影城的紀念T-shirt,雖然感覺有點蠢,念在它們的純棉質感以及曾做為睡衣的貢獻上,倒也不失實用啦。峇里島買來的兩條 Sarong,帶回家後一條充當桌布,另一條除了在以前公司尾牙拿來穿過以外,就再也想不到它能幹嘛了。還有威尼斯嘉年華時應景買的又大又高的巫婆帽,看起來似乎有機會在其他場合用到 ( 如萬聖節、表演等等 ),事實上哪來這些機會去扮巫婆啊?所以如今它只能哀怨地躺在衣櫃上頭。最瞎的是我在京都買的一件類似和服的「東西」,說是衣服嘛,既不能單獨穿出門 ( 當然!),又無法當睡衣 ( 布料不很舒服 ),當睡袍也不夠保暖,連捐給舊衣回收都很不好意思;要當裝飾嘛,又不如其他工藝品可以展示出來 ( 掛件和服形狀的物品在房裡,有點驚悚吧…),於是乎就這麼沉睡在我的衣櫥裡,直到寫這篇文時才翻出來仔細回想:我當時到底在想什麼?


紀念品們--之二

手工藝品

手工藝品或許也算是受歡迎的紀念品,從木雕、陶藝到編織品,有的象徵當地傳說節慶,有的表現當地工藝特色,「感覺上」承載著當地的文化,真是種有夠人文、獨具意義、送禮自用兩相宜的紀念品。然而它們除了能當裝飾品,真的想不出其他用途:分別來自義大利西恩那 ( Siena ) 賽馬節慶的貓頭鷹圖騰,與葡萄牙傳說的公雞圖案所印製的兩塊「布」,極不搭軋地各據書架一層,既無裝飾品味,也無擋塵功效,但我卻想不出別的方式來處理了;匈牙利買來的俄羅斯娃娃,被老媽放到客廳電視機旁,與三義木雕和觀音像放一起;更悽慘的是葡萄牙買回的瓷磚畫 ( 事實上並非手工的瓷磚畫,而是印上去的 ),竟然一個不小心就弄破了,雖然是廉價裝飾品,眼看著五歐元飛了也是挺心痛的。幸好全球手工藝品業似乎也發現這個問題 ( 是我想太多了吧 ),紀念品製作也走向強調實用的方向了;像是葡萄酒瓶塞啦、鹽胡椒罐啦、開瓶器啦、牙籤瓶等等。只是當我自以為可以送人後買了一堆回來,才發現身邊根本沒有多少朋友真的需要開瓶器與胡椒罐。

書籍雜誌

書籍雜誌真的是令我又愛又恨的紀念品。愛的是,尋得一本國內找不到的好書實在太值得喜悅了;而恨的是,它們往往會增加不少行李重量。我從國外帶回的書籍並不算多,當中居然也不乏一些奇怪的收藏;如法航的機上雜誌,當初太著迷於它集文藝與資訊的精采編排,以及水準極高的攝影作品,放在戴高樂機場任人索取,當然要拿一本啦!只是帶回台灣後,當下那種感動就奇妙地消失了,結果送給攝影師老哥當參考書去了。還有我最愛的兩本村上春樹著作:《挪威的森林》以及《國境之南、太陽之西》的義文版,當初在義大利書店看到這兩本書就毫不猶豫買下,以為自己可以順便練習義大利文,結果除了翻過一兩頁,大概就真的只是拿來當做村上大叔在歐洲也挺紅的證據了。

( 本段P.S:《挪威的森林》義文版書名翻成 " Tokyo Blues ",本文照片第一張紅配綠的那本就是啦,而且終於要拍成電影囉!預計由法籍越裔導演陳英雄執導;另外個人認為,《國境之南、太陽之西》的意境與《海角七號》裡的國境之南非常、非常不一樣,為何老是要扯在一起咧?)

食物與酒

對我這貪吃鬼而言,最實際、最愉快的紀念品莫過於食物和酒了。表面上食物和酒都是吃喝完就沒了,好像只圖一時的快樂,沒有延續性;但是旅行本來就是很個人的事,而且飲食是最基本需求、最能引起共鳴的話題,與其和朋友分享過多他們沒去過的風景照讓對方乾羨慕 ( 甚至有些人其實也沒那麼想聽 ),不如用飲食文化來聯繫旅途的種種見聞,這是我的想法啦。可惜礙於現今航空法規,酒與食物都不是容易攜帶的物品,而且若是長期旅行不同國度,除非在當地訂購寄回國,否則多少都有保存和攜帶上的麻煩。1997年時我還能帶著義大利買的水果伏特加上機,現在我只能將小瓶的葡萄酒用毛衣包了好幾層托運,然後一路祈禱它不會被摔破。幸好,台灣貿易還算發達,許多進口飲食也能在一些超市買得到了,無奈,所費都不貲啊……

( 本段P.S:酒類通常可從離境國的機場免稅店購買直接帶上飛機,所以也僅限機場有的酒款囉。)

其他莫名其妙的

本段物品無法歸類,包含別人送的紀念品,與「真的很瞎」的東西。在義大利時認識的台灣朋友因曾借住我租的房子,回台前送了我一個武士玩偶充當謝禮,而最後我也真的把它帶回來了,掛在窗邊一角任它風吹日曬,現在想起來我合理的懷疑這玩偶是朋友自己去某地買的紀念品,最後發現行李塞不下了只好送我 ( Claudio,若你看到本篇請回答…)。最瞎最瞎的東西來了:加州迪士尼樂園買的獅子王貼紙。沒錯,就是貼紙,而且我買它時已年屆十九,不是愛玩貼紙的年紀,以致於它非常完整地保留多年,直到去年黏貼信封臨時找不到膠帶,才首次動用它。或許購買當時我是鬼迷心竅,認為非得要在迪士尼樂園買個紀念物才行的心態吧!您說,這種心情下買的東西能不瞎嗎?

說了一大篇,當然不是在勸導各位不要收藏旅遊紀念品,這樣也未免太沒生活情趣了。只是在掏出皮夾和信用卡的那一刻,如果能夠不要那麼衝動,也許不會有太多無謂的後悔,說不定還能帶動觀光業的檢討與進步哩。當然,冷靜過後都是很容易說出一套理論的,但您說下回旅行時我會不會再帶紀念品?我想應該還是會的。

還有,若您是能克制自己不任意買紀念品的人,那麼我真的相當佩服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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